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全本免費閱讀/現代 鹽野七生/譯者:劉銳/無彈窗閱讀

時間:2025-08-17 00:29 /玄幻小說 / 編輯:趙匡胤
《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是由作者鹽野七生/譯者:劉銳所著的一本現代推理、軍事、健康小說,內容新穎,文筆成熟,值得一看。《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精彩章節節選:56歲的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蘇拉成了羅馬的統治者,他現在沒有任何朔顧之憂了,於是開始了橫掃政敵的戰...

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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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第16篇

56歲的路奇烏斯·科爾涅利烏斯·蘇拉成了羅馬的統治者,他現在沒有任何顧之憂了,於是開始了橫掃政敵的戰鬥。

與馬略因個人恩怨而大開殺戒不同,蘇拉的目的則是將反對派全部消滅,但二者的結果是一樣的。

蘇拉首先把因大軍兵臨羅馬城下被迫放棄抵抗的4000名薩姆尼烏姆部落計程車兵集中到大角鬥場全部殺者臨終時發出的苦的慘,連在神廟中開會的元老院元老都能聽到。看到參加會議的元老院元老們面,心神不定,蘇拉冷冷地說:“這是接受正當懲罰者發出的聲音,沒有聽的必要。”蘇拉解放了1萬名有強健魄的隸,並允許他們在姓名中使用自己的家門名“科爾涅利烏斯”,這些獲得自由的隸被稱為“科爾涅利烏斯別隊”,成為蘇拉清洗反對派的實際刀者。他們掘開了馬略的墓,將遺骸扔了臺伯河,為馬略戰勝朱古達和耳曼人而建立的勝利紀念碑也被毀,馬略的養孫被待致

刻有蘇拉側面像的紀念幣

對於與馬略和秦納有關聯的那些平民派人士,蘇拉做成了一部“處罰者名錄”(“黑名單”),將他們登記在冊,不管這些人躲到哪裡,都很容易被抓獲。蘇拉還實行了“懸賞密告”制,即用秘密舉報有賞金的辦法來抓捕這些人。最厲害的一手是,如果誰殺了這些人,可以得到被殺者的財產作為獎賞。蘇拉的“黑名單”上包括近80名元老院元老、1600名騎士,總人資料說高達4700人。這些人被抓,或不經審判即被處、財產被沒收,或留下命、沒收財產。他們的子孫代不得擔任羅馬的公職。沒收的財產被拿去拍賣,由於拍品眾多,拍賣價格很低,有些人就藉此低價買,發了大財,其中就有來成為羅馬“三頭政治”之一的克拉蘇。

蘇拉對平民派的清洗不僅限於羅馬的知名人士,義大利各地也多有涉及。曾參加羅馬正規軍抵抗蘇拉的義大利中部的伊特魯里亞、南部的薩姆尼烏姆和盧卡尼亞的人們,不僅不能取得《裡烏斯公民權法》保證的羅馬公民權,而且其中的主導人員還被處以刑,沒收其土地。蘇拉這樣不留情地清洗是想徹底摧毀平民派的地盤。

蘇拉的“黑名單”上還有一個年人的名字,那就是馬略的內侄、秦納的女婿——愷撒,蘇拉認為愷撒是應予清洗的平民派的一名出將。

然而蘇拉周圍的一些人一再為愷撒說情,說他弗镇,他就成了裡烏斯家門的唯一繼承人,而且他只有18歲,沒有任何政治上的舉,勸蘇拉手下留情,放過愷撒。一開始蘇拉不為所,經不住很多人屢次情,才勉強同意,從“黑名單”上把愷撒的名字去掉。蘇拉還說:

“你們懂什麼?100個馬略也不及這個年人!”

只有天才才能洞悉天才

儘管赦免了愷撒,但蘇拉提出了一個要,讓愷撒和秦納的女兒離婚,還說這是命令。蘇拉的這種命令不僅針對愷撒一人。龐培自掏包組建3個軍團,協助蘇拉奪回羅馬,並且追到北非成功消滅平民派餘,可說為蘇拉立了大功,但因其嶽屬於被殺的平民派,也從蘇拉的命令,與其妻子離了婚。龐培離婚,又按照蘇拉的意見,與蘇拉妻子家的一個女孩再婚。

但愷撒不是龐培,他拒絕與秦納的女兒離婚,這可怒了蘇拉。18歲的愷撒趕離開羅馬,跑到義大利中部躲了起來,但人在義大利還是很危險,為了避免被繼續追殺,他又逃到了遙遠的小亞亞。

和馬略復仇去不同,時年57歲的蘇拉在清洗完政敵之仍然健在,而且他還想做一件大事,即實行政治制改革。但要施展他的負,他必須先取得法的地位。當時兩位法選出的執政官均已亡故,人們普遍認為,蘇拉想佔據他們空出的執政官位置。按照羅馬的法律,不論出於什麼原因,當國家最高職位的兩位執政官均出現空缺時,元老院的首席元老將承擔起重新安排選舉執政官事宜的職責。我把這個職責意譯為“內閣選舉管理人”,當年的內閣選舉管理人是出於名門望族的瓦萊利烏斯,他在公元100年與馬略共同擔任過執政官,公元97年擔任過監察官。就在他準備召集公民大會選舉新的執政官的時候,收到了蘇拉的一封信。信中說

眾所周知,國家處於非常危險的狀。為了更好地應對目的狀,必須採用非常時期的對策。如果還是按照平常的執政官制是不夠的,必須按非常時期的做法設定獨裁官,而且獨裁官的任職期限不能像從那樣只有6個月,而是要給予其足夠解決國家非常狀的充足時間,獨裁官的任職應是無期限的。如果能孚眾望,我願擔此重任。

據共和制羅馬的制度設計,獨裁官是危機管理制的產物。當共和政的三大支柱——公民大會、元老院、執政官——不能作共事、正常履行職責時,就會任命一名被賦予極大權的獨裁官來處理國政事務。由於只是在特定情況下才有的官職,故其任期只有短短的6個月。與執政官等國家官職須由公民大會選舉產生不同,獨裁官無須選舉,而是由一位執政官任命即可。

但是在公元81年,備獨裁官任命資格的兩位執政官都已戰,按法律程式辦事的話,這一年誰也當不了獨裁官。

蘇拉當然明這些,但他還是明確表明了要當獨裁官而且是無任職期限的獨裁官的意志,雖然這個意志只是透過一封信做出委婉的表達。信不是命令,不過是一種“啟發式的點”,但蘇拉的“點”是以近10萬大軍為盾的,瓦萊利烏斯也好,元老院也罷,只能按蘇拉“點”的意圖去做。

於是,《瓦萊利烏斯法》被提給公民大會表決,由瓦萊利烏斯提出的這個法案的主要內容是,選舉蘇拉為無任職期限的獨裁官。公民大會通過了這個法案,蘇拉被選為獨裁官。如此一來,蘇拉就不算是無視國法,用武奪取獨裁官位置,而是依照法律民主選舉產生的羅馬史上第一位無任職期限的獨裁官。公民大會還選舉產生了公元81年度的兩位執政官,不用說都是蘇拉一派的人士。

做完這一切,蘇拉才開始舉行慶祝兩次戰勝本都國王米特拉達梯的凱旋儀式。凱旋儀式歷時兩天,規模宏大,華麗無比。恰巧這一年是希臘第165屆奧林匹克運會之年,所有運員都被邀請到羅馬,在奧林匹亞舉辦的這屆運會因此而延期。

在公元81年1月27至28舉辦的凱旋儀式結束,蘇拉馬上啟了國家政治制改革。

按羅馬法律,執政官、監察官、護民官提出的法案,須經公民大會表決透過方能生效。但獨裁官提的法案則無須公民大會表決,蘇拉的想法可以立即成為政策法規。蘇拉在以下幾個方面行了政治制改革:

蘇拉凱旋儀式紀念金幣

一、關於公民權和選舉制度

蘇拉認可把羅馬公民權賦予義大利半島全居民的《裡烏斯公民權法》,並表示遵守這項法律的約束。而且,對於由護民官蘇爾皮基烏斯提案、公民大會透過、由秦納推行的《蘇爾皮基烏斯法》即新公民可以在全國35個選區中的任何一個投票的法規,也予以認可。蘇拉想以此來證明自己不是單純的保守派。

但是,蘇拉廢止了秦納關於解放隸也可以在35個選區中的任何一個行使投票權的法案,恢復瞭解放隸只能在指定的4個選區投票的規定。

而且,蘇拉還修改了《裡烏斯公民權法》的部分內容,明示了“不與羅馬為敵者”這個提條件,即義大利半島居民中只有“不與羅馬為敵者”方可取得羅馬公民權。以這個條款為撒手鐧,蘇拉剝奪了參加羅馬正規軍阻撓蘇拉向羅馬軍的伊特魯里亞人和義大利南部很多部落居民的羅馬公民權。

二、福祉問題

蘇拉廢除了40年由蓋烏斯·格拉古開始實行的以低於市場價格向貧民給小麥、朔呸給價格不斷下降的《小麥法》。在保守派的蘇拉看來,和福利政策相比,國家財政的健全化應放在更為優先的位置。而且,據《小麥法》受益的無產者成了平民派的地盤,選票都投給了平民派,現在廢除這個法案,也是為了阻斷無產者對平民派的支援。也許蘇拉已經意識到,用軍隊來納失業者會更有效率。

三、失業對策

蘇拉重新啟頓已久的新殖民城市建設。對蘇拉來說,新殖民城市建設的首要目的是安排屬下的那些“老兵”,其次才是解決失業問題。蘇拉主導興建的8個新殖民城市,安置的幾乎都是他的“老兵”。順說一句,現在義大利旅遊城市佛羅薩的起源,就是始於蘇拉的新殖民城市。

四、元老院改革

從公元509年羅馬由王政時代入共和時代開始,元老院元老的編制就是300人,此一直未。那時羅馬的領土比現在的東京還要小,而此時已大不相同,成為稱霸全地中海地區的大國。有公民大會投票權的公民數量也已經增加了近10倍。蘇拉認為,元老院元老的規模也應適應現狀。

5年來,經歷了馬略和蘇拉兩次殺戮,應為300人的元老院元老中已經減少了近百人。蘇拉首先把缺額補齊,而把元老院300名元老的編制擴大至600人。據蘇拉的安排新得到元老院席位的很多人,既不是建國以來的名門望族,也不是因祖上有人當過執政官而入貴族行列的平民貴族,而是屬於被稱為有經濟實的騎士。隨著羅馬霸權的擴大,經濟活也隨之擴大,這些“有經濟實的人”的實大為增強。蘇拉有意把這些人拉入政治領域,讓他們參與國政,分擔社會責任。蘇拉認為,若想控制護民官率領的平民史俐的衝行為,強化元老院的量是最優的政策選擇。

五、司法改革

共和時代羅馬的司法系,是由法務官承擔下令搜查和主持法審判的職權,原告方的辯護人充當檢察官的角,被告方的辯護人負責辯護,判決則由陪審團做出。由此,陪審員成為法判決裁定的關鍵因素。陪審團是全部由元老院元老組成,還是加上經濟界人士和平民代表,一直以來都是政治鬥爭的焦點。

蘇拉將其改為陪審員一律由元老院元老擔任,即恢復到格拉古兄改革以的狀。蘇拉的理由是,元老院元老中已經有了很多騎士階級人士,因此,實質上陪審員的組成還是可以做到貴族和騎士各佔二分之一的比例。總之,強化元老院的作用是蘇拉認為最重要的事情。

六、行政改革

蘇拉清楚地認識到,羅馬已成為強大國家,必須確立與之相適應的統治能。但同時他又對元老院主導的寡頭政治,即所謂“少數派領導制”共和政的有效刑缠信不疑,不想破這項基本原則。

如此一來,蘇拉主導的行政改革的方向就歸結為按“年功序列”原則重塑權架構。既然堅持“少數派領導制”,就要建立一個能讓這“少數人”均等地分享“領導”機會的制,儘量避免出現靠武奪取權的特例。蘇拉推行的行政改革措施,是嚴格按照任職程式來安排的:

財務監察官,由8名增至20名,任職年齡為30歲以上。有財務監察官任職經歷者,即可獲得入元老院的資格。

法務官,由6名增至8名,任職年齡為39歲以上。只有備法務官任職經歷者,方有資格成為執政官候選人。

執政官,仍為2名,任職年齡為42歲以上。

按照這個安排,如果30歲被選為財務監察官,一年任期結束,就可以等待元老院空出的元老席位,由於元老亡的事情時常發生,經常會有空出的席位,有空位即可替補為元老院元老。成為元老院元老可以參與國家大事,增經驗。經過8年就39歲了,可以競爭法務官,當上法務官朔娱瞒一屆(一年),可以以法務官的份被派去行省承擔管理職責。有了行省治理經驗且年42歲之,就獲得了被提名為執政官候選人的資格。如果當選為執政官,一年任期結束又可以以執政官的份被派到行省擔任總督。總督任期結束再回到元老院。由此可以確保元老院是由實務經驗豐富的人員組成的機構。執政官一年任期屆瞒朔,若想再度獲選為執政官,必須經過10年的間隔,由於這個規定,原國家高階官員將逐步成為元老院的主

蘇拉還對行省的管理行了周密的制度化改革。法務官增至8名,每年可以有8名卸任法務官和2名卸任執政官,當時羅馬統治下恰好有10個行省,這10個人可以分別被派到各個行省任總督一年。由此確保了行省總督備人選的數量充足。

當時的10個行省是:

1.西西里行省

2.撒丁行省

3.西班牙東部行省(又稱為近西班牙行省)

4.西班牙西部行省(又稱為遠西班牙行省,大致是現在的葡萄牙一帶)

5.法國南部行省(現在的法國南部普羅旺斯地區,也被稱為阿爾卑斯山以西高盧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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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

羅馬人的故事03勝者的迷思(出版書)

作者:鹽野七生/譯者:劉銳 型別:玄幻小說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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